【为民办实事】检察公益守护烈士荣光
时间:2021-10-13
来源: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晨曦
录入:张晨曦
审核:唐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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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一枚手榴弹在训练场炸开,为了保护战友,年仅23岁的吴志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至此“雷锋式的好连长”英雄壮举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大庆人。对于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情况如何呢。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起对本区的烈士墓进行祭奠。
手捧鲜花的检察干警在庄严的吴志国烈士墓碑前深深三鞠躬,表达着对英雄烈士的敬仰之情,同时也发现了瞻仰场所存在台阶损坏下沉、白玉栏杆开裂、纪念广场地砖损坏等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随后,该院从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王志安烈士和王振允烈士均葬于家族墓地,未享有烈士安葬标准。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国家保护英雄烈士,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针对吴志国烈士墓、王志安烈士墓、王振允烈士墓存在的问题,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9月10日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之华主持会议,在会上展示了三座烈士墓的管理保护现状,阐述了烈士纪念设施“传承英雄事迹、弘扬爱国精神”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我们的精神财富,创造更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得到与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和大力支持。听证会上,达成了在9月30日国家烈士纪念日前完成吴志国烈士墓修缮工作的解决方案,并在征得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对王志安烈士、王振允烈士迁往烈士陵园,进行集中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