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4-22
来源:未知
编辑:谢海龙
录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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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6日 在让胡路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魁
——2016年12月16日 在让胡路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区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打造良好政务环境。积极深入群众反映的矛盾较突出领域及行业,重点深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等专项领域的贪贿犯罪,集中力量重点关注工程建设、涉农惠民、医药购销等专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年来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7件55人,其中大要案28件,占立案总数的75.7%;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5件19人,所办案件均作有罪判决。开展“城市建设领域”“油田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预防工作,在大庆油田工程公司、路桥公司等企业举办以案释法大型讲座,600多名科级干部受到教育。与区工商局、建设局等部门会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年均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开展预防调查,其中《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被区委以文件形式给予好评。
二是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公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公诉案件繁简分流、侦捕诉衔接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5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457件2034人,不批准逮捕214件319人,纠正漏捕3人,批捕率为86.4%;提起公诉2751件3583人,不起诉25件29人,起诉准确率为100%;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8件。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和申诉信访工作,营造优良法治环境。与辖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定期联合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查,5年来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国家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着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质量,5年来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47件,成功化解历时多年的刘兴文、陈晓凤等信访案件。各项检察工作获得上级院认可,2015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加大科技强检力度,着力深化“互联网+检察”工作
2012年以来,以《“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为指引,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发集办案与管案为一体的检察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一是推进网上办案,提高司法效率。2013年与辖区6个公安分局、区法院、市第三看守所进行千兆光纤专网连网,实现了刑事案件信息共享、电子卷宗网上移送、文书签发、送达及回执网上流转。通过电子卷宗、文书网上流转,减少公检法机关往返送达时间,缩短办案时限。刑事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召开检委会,年均远程提审400人次,远程开庭200人次,节省司法资源,降低安保风险,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推进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2014年建设的办案工作区,通过软件进行数字化和网络化指挥管理功能,对自侦办案全程高清录音录像,为充分保障人权、确保办案安全及规范严格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制定《案件流程监控实施细则》,运用自主研发软件,实行分级授权、实时监控,积极开展案后评查和同步审查工作。在院内建立检务公开服务区,在微信公众号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开案件办理程序进程,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检察工作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检察,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探索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检察。对全国大数据应用先进地区进行调研,和科研机构合作,推进电子信息侦查室建设,通过市检察院搭建与市公安局边界接入平台互联通道,数据无障碍交换机制初步形成。年初我院接入高检院电子数据云平台,与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资源实现共享及高效利用。制作了技术方案和保密方案,逐步推进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端口连接工作,全面探索大数据应用,打造智慧检察。
三、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内生动力”的要求,坚持不懈抓队伍,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反“四风”、改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在业务素能提升上,重点通过实训方式提高干警实践能力,发挥高校智库作用,邀请师范学院专家定期进行案例研讨,建立与人民大学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通过组织讲坛授课、岗位最佳实践、以师带徒等活动,促进检察干警快速成长成才,1人在全国检察机关素能比武中获优胜标兵,2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12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今年重点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22名优秀检察干警经遴选成为入额检察官。
二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发送征求意见函、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共征集到意见和建议30余条。组成案件评查组,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逐案排查,检查梳理出四方面十五类突出问题,针对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人大报送检察工作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视察工作。每年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等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适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人大政协联络平台。发挥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作用,坚持进油田、进社区、进村屯听取群众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监督办案的效果日益显现。
各位代表、委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区检察院向一直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服务大局上,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思路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在联系群众上,个别检察干警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做群众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队伍建设上,规范司法能力仍需提高,规范管理、技能培训、人才培养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诚恳希望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监督、关心和支持。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思路目标
未来五年,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和市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科技强检为支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根本,加强法律监督,为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龙江强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检察机关的历史任务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一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三是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权威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坚决执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司法改革进程, 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规范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发展为中心任务,以加强检察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为工作重点,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为引领,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龙江强区。
一是坚定反腐决心,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领域尤其是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全面推进电子信息侦查室建设,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落实精细规范的办案要求,确保案件质量。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通过与高检院实现数据交换,加大信息交换使用率,吸引更多相关部门加入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全方面提高办案质效。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三是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举措,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团结一心、履职尽责、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龙江强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部分用语说明
1、网上检委会(报告第3页第15行):运用让区院自行研发的检察业务应用软件系统,网上召开检察委员会,从议题的提起、材料的传送、会议日期的通知、案情报告的审阅到进行案件讨论和表决意见都从网上进行,大大缩短了办案流程,提升了议案效率。
2、远程开庭(报告第3页第16行):让区院协调市第三看守所、区法院安装视频庭审系统,被告不离开看守所,实现法、检、看三方同时开庭,实时影音传输,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安保风险。
3、电子数据云平台(报告第4页第8行):由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于2014年建设,实现首批全国检察机关31家电子数据实验室的互联互通,用大数据服务侦查办案,实现远程办案协助,数据资源积累,平台资源共享。
4、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报告第4页第9行):高检院2014年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5、电子检务工程(报告第7页第6行):由高检院提出,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为主,建立完善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实现对检察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实时交换。
6、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报告第5页第2行;第7页第16行):高检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
7、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报告第7页第16行):为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高检院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界定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明确检察官司法责任的范围、类型、认定和追究程序等主要问题。
8、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报告第8页第4行):2012年,中央政法委提出要探索建立跨部门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公、检、法、司各单位业务系统逐步开放自有数据,实现数据的自动抓取、一次输入、多次利用,从而实现全面全程跨部门网上办案,大大提高诉讼效率。
9、电子信息侦查室(报告第8页第1行):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落实《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固定证据和检验分析工作,利用其检索、收集、分析、对比的强大功能,改变传统侦查方式,利用电子数据这种技术侦查方式获取侦查信息和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