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全链条追赃挽损,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时间:2024-02-26

来源:本站

作者:让胡路发稿

录入:让胡路发稿

【字体:  

“我们要见李卓彬检察官,我们是来给他送锦旗的……”“谢谢检察院,谢谢李检察官,让我们拿到回头钱了,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

      瞧!又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又一次帮助投资人追赃挽损!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始终践行惩罚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的司法理念,全链条追赃挽损,能动履职,办理该类案件注重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化解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诉前主导启动追赃挽损

       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投资参与人多”“投资金额高”“投资情况复杂”“投资人老龄化且反应强烈”等特点,该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辖区分局建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质化提前介入,与审计部门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提升审计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确保在侦查阶段准确认定各犯罪嫌疑人地位、作用及获利数额,依法高效启动追赃挽损工作。

 

释法说理推进追赃挽损

       该院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一方面通过证据开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覆盖等机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其行为的社会危险性,促使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另一方面针对投资人反应的诉求,规范接待和解答程序,定期向反应诉求的投资人反馈案件阶段性办理情况、追赃挽损情况,增强投资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预防和化解了社会性群体事件的发生。

 

多方联动落实追赃挽损

      该院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加强与让胡路区金融办的沟通协调,与区金融办会签《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对于未达到起诉标准或者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的款物,由区金融办统筹将依法收缴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给投资人。该院还注重与法院的沟通配合,针对被告人主动退缴的赃款和法院依法扣押冻结的资产,提出分批分期清退的建议,实现涉案钱款的及时返还。

       三年来,该院通过上述措施推动涉案人员退赃、退赔共计2500余万元。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持续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坚持高质效办案,深化诉源治理,坚决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630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