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探索建立危险驾驶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模型

时间:2023-02-09

来源: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胡琬秋

录入:胡琬秋

审核:张丽娟

【字体:  

运用“数字检察”把控“监管方向”,为进一步强化对涉危险驾驶类和交通肇事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防范此类人员再次违规、违法驾驶。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近年来辖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占比大、监管难的实际,在原有智慧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模型,现已取得成效。

据了解,让胡路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29人,其中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20人,占比15.5%。为消减此类社矫对象无证驾驶、危险驾驶等监管隐患,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到辖区司法所开展专项检察,通过查看工作档案、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及时掌握此类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建立专门工作台账。

为搭建数据支撑平台,该院与辖区两家交警大队、六家公安分局以及区人民法院对接,利用自主研发的“即时检务”办案系统,调取交警部门侦查终结后的《起诉意见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无证驾驶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检察机关《起诉书》、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训诫书》等法律文书,通过数据比对、检索等方式全面筛查此类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因无证驾驶等行为再次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刑事立案,从中分析研判是否存在撤销缓刑的情形。还通过智慧刑执平台,将此类社区矫正对象未签到或者异地签到数据与请销假、奖惩情况进行比对,查看其是否存在私自外出、脱管情况。核查社区矫正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异常后,对此类人员的监管是否及时、到位。

经过初步检察,目前,未发现20名此类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因违反交通道路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

下一步,该院将发挥数字检察优势,利用该法律监督模型持续开展好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检察监督工作。与各公安分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强化对此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和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630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