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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

时间:2021-09-05

来源: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青

审核:唐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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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断推进“三个规定”工作的贯彻执行。现将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如下: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之华同志在院党组会议上专题部署、定期研究推进该项工作,持续不断推进工作走深走实。通过开展培训、组织学习、谈心谈话等工作形式,不断提升干警对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持续有力推进“三个规定”入心入脑,形成行动自觉。同时通过推送转发朋友圈,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设置“三个规定”手机宣传彩铃,宣告检察干警的鲜明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统计,2020年度填报11件,其中院领导3件、第一检察部1件、第二检察部3件、第三检察部1件、第四检察部1件、第五检察部1件、综合业务部1件。
         “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也是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下步工作中,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按照有无情况都要按时填报的原则,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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