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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拒执罪亮剑!

时间:2021-09-02

来源: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晨曦

录入:张晨曦

审核: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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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惩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日,由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共商办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件“绿色通道”。让胡路区法院副院长陈晓鹏、执行局局长贾李强,让胡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岩松、第一检察部主任封光、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学财,龙岗分局法制大队长王春刚、刑侦五队大队长何龙新参加会议。
     会上,交流了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围绕个案证据收集、犯罪构成等进行了分析论证,分别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查摆当前涉拒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短板,对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同时,法院和公安机关对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制度《针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建立“绿色通道”的沟通机制(征求意见稿)》表示高度认可,并进行研究讨论。关于拒执案件的移送标准、流程、衔接方式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对完善案件办理提前介入、移送案件操作规范等工作机制进行沟通交流。
     该院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际,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助推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此次会议,与法院、公安机关三方会商,建立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绿色通道”,完善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线索由审判委员会“移前过虑”机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从快打击,也为下一步公、检、法部门协同作战,合力打击“拒执罪”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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