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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9月办案

时间:2020-10-20

来源: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海龙

录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

审核: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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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9月,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稳步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2020年1至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件193人(旧存4件13人),共批准逮捕87件154人(职务犯罪决定逮捕1人),同比下降22.6%,不批捕41人,同比下降60.6%;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2件308人(旧存30件75人),共起诉各类犯罪146件274人(其中职务犯罪审结8件9人),同比下降40%,决定不起诉共65人,同比上升160%,认罪认罚适用率87.59%,提出抗诉4件。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0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5次。


2020年1至9月,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85,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1. 办理涉疫案件情况。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涉疫案件6件,起诉涉疫案件1件2人,判决1件2人。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2人,涉黑案件1件22人,旧存涉恶案件1件21人;起诉涉恶犯罪案件2件24人,涉黑犯罪案件1件10人,不起诉17人,移送单位撤回1人,其中1件3人未按涉恶起诉;提前介入涉恶案件1件、提前介入涉黑案件1件。

 

3.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我院起诉涉及土壤污染犯罪案件2件6人。

 

4.充分利用“三远一网”技术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将疫情对办案期限的影响降到最低,利用远程视频通讯系统高效助力执法办案。2020年1至9月,进行远程提审145人次,远程庭审138次。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49件,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6件,民事支持起诉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个案9件,类案1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8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件。

 

 
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0年1至9月控申部门总计接待来访51件76人(其中检察长定点接访9件14人,重点约访4件13人,带案下访1件1人),群众来信4件4人,来电3件3人,12309网络信访10件10人。

 

其中,符合受理条件正式受案15件,包括申请民事监督2件,申请支持起诉11件,司法救助2件,公开听证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0年,因新冠疫情原因,致使公益诉讼的实地巡查、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执法无法开展。但我院第五检察部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截至目前,公益诉讼部移交犯罪线索2件,移送违纪线索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类案4件,通过磋商程序结案2件,下发检察建议2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目前已完成公告。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0年1至9月,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财产刑执行活动提出纠正3件,均被相关部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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