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召开“10.09”高速公路逃费诈
时间:2021-09-16
来源: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
编辑:谢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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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丽娟
2020年12月初,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季度走访了解到市公安局将组织我市公安分局组成“10.09”专案组,对高速公路逃费诈骗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通过进一步了解,辖区六家分局涉及100余条案件线索。考虑到案件线索量大,涉案人员多,办案期限紧张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检警一体化平台”“检法协作平台”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该院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10.09”专项案件公检法联席会议,辖区各分局派员参加、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派施洪斌法官、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九大队指派副队长韩彦春参加联席会。
在会上,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赵岩松副检察长首先请辖区六家分局案件负责人对分局各自案件线索受理的数量、案件侦查进展情况、犯罪事实实施的手段、方法进行介绍,并就案件侦办过程中出现的集中性问题进行讨论,保障案件侦办质量。各部门就高速公路逃费车辆,目前逃费的主体(个人、挂靠公司等多种形式),以及各分局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急需明确的证据收集标准进行了充分讨论。
在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区人民法院共同讨论下,赵岩松副检察长总结办理该类案件急需解决的四方面问题:一是及时核实逃费的运输车辆运输的农机车是否为新车,将不符合免费条件的新农机车逃费和旧农机车逃费区分诉讼,优先诉讼容易查清的新农机车辆逃费问题;二是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辖区六家分局共同对逃费车辆所使用的农机车行驶证、驾驶证、运输跨区作业机具车辆通行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从而优化办案资源,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各办案组通过调取运输跨区作业机具车辆通行证,及时与证件所有人取得联系,核实跨区域作业真实情况;四是注重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最大限度收集客观证据,佐证诈骗事实。
市公安局、辖区各公安分局代表以及区人民法院施洪斌法官表示,通过座谈会明确了专项案件证据收集标准,为案件证据收集,准确提起公诉提供了保障。